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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所以从头到尾,我们的报案根本就没有进入正常程序?”
苏云看着她,点了一下头。
“从你们走进派出所的那一刻起,这件事就已经被压下去了。”
“接报的民警是施害者的牌友,管辖这个事情的民政局局长的侄子也是参与者,你走的每一步都被堵死了。”
宋婉清低下了头,肩膀在颤。
半晌之后她抬起头,眼眶通红。
“苏先生,我后来也在网上发过帖子,写过长文,但是被删了好几次。”
“我不知道是谁在删,但每次发出去不到两个小时就没了。”
苏云。
“帖子是古林县网信办删的,删帖的指令来自县委宣传部,理由是维护地方形象。”
弹幕直接刷屏了。
【维护地方形象?把侮辱人格的视频压下去就是维护形象?】
【不解决问题,先解决提出问题的人,典中典了】
【受害者发个帖子都被删,施害者逍遥法外,这是什么世道】
苏云的声音突然冷了下来。
“宋婉清,接下来我说的这些话,不是只说给你听的,也是说给屏幕前面所有人听的。”
弹幕立刻安静了。
三千六百万人在线,数字还在涨。
苏云的语速放慢。
“有人说这种事没犯法,那我来说说法律是怎么规定的。”
他看着镜头。
“把一个成年人当众扒去衣服,绑在树上,泼洒酱油生鸡蛋,持续二十多分钟,旁边还有大量围观者拍摄视频传播。”
“这个行为,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,公然侮辱他人,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”
“如果情节严重,造成严重后果的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,构成侮辱罪,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弹幕瞬间全是法条的截图和转发。
【我就说嘛!有法可依的!】
【那个民政局说没犯法的人自己去翻翻法条好吗】
【侮辱罪最高三年!说没犯法的那位你法律是体育老师教的吗】
苏云继续。
“除此之外,未经本人同意强行脱去衣物,涉嫌强制侮辱,将被害人绑缚在公共场所限制人身自由,涉嫌非法拘禁。”
“往眼睛上抹芥末导致眼部红肿,如果经鉴定达到轻微伤标准,还可以另行追究故意伤害的责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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