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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罪有应得【2 / 4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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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很快就弄清楚了李新的身份。

李新,原名叫李星宇,目前在一家餐馆打工。

最近,与他接触的人都没有觉得他有什么异常的状况。

认识他的人都觉得,他绝不可能自杀,尤其是他的父母,坚持认为李新是被谋杀的。

警方非常重视,对这件事进行了仔细的侦查。

他们发现,5年前,李新曾经杀过人。

但因为年龄的原因,并未判刑,当时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,当时的网络上,几乎全都是攻击李新的言论。

这几年,李新改了名字,离开了家乡,在外地做零工,但因为身份被人扒出来,被迫辞掉工作,来到中州市才两个月。

现在,他身边没有人知道他这段过去。

可警方却在李新租的房子里发现了怪异的地方。

房间的墙上,用血写着几个字。

“杀人偿命!”

他们觉得,李新的死很可能与5年前的事情有关。

但经过调查,他们否定了这一结论。

经化验,那些血是属于李新的,从字迹看来,也是李新亲手写上的。

并且,现场没有打斗痕迹,也没有发现第二人的迹象。

可以断定,李新是自己离开住处的。

而在李新坠楼的地方附近,监控曾经拍到过他的身影,他在凌晨5点的时候独自上了楼顶,之后一直在顶楼待着。

随后在上午九点半,从顶楼跳下去。

警方也没有在现场发现有第二人的踪迹。

另外,警方还在李新的手中找到一张照片。

即使是坠楼之后,那张照片也被他死死的攥在手中。

照片是李新小时候拍摄的,上面一共有四个人。

经辨认,在照片角落的人是当年那起事件中的死者江杰。

另外两人则是和李新一起,参与了那起杀人案,算是李新的帮凶。

似乎所有的线索都表示,李新是因为当年的事情感到愧疚,从而自杀。

从线索上看,这推论很合理,但警方依旧无法理解。

这件事已经过去五六年了,而且最近李新也没有遇到什么重大的事故,生活还算是顺利。

他有什么理由为当年的事情感到愧疚,从而自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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