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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让一道属于祂的意志离开自我,在外界成为不可忽视的法。
掌簿者以名字立法。
葬我神以埋葬自我立法。
十一席各有道路。
林川一路走来,真正不曾改变的,也只有一件事。
祂可以杀。
也会为利益争夺。
不触犯自身利益时,祂愿意留下活路。
可无论救与杀。
祂都不允许任何存在,把别人的自我当作一段可以随意归档、替换或吞噬的材料。
不是因为众生平等。
而是因为只有仍能作出选择的人,才有资格成为祂道路与世界中的真实。
傀儡再多。
也只是死物。
林川抬起右手。
十行界文同时离开佛身。
它们没有环绕自我真锚。
第一次落向十面真实、十二城环与所有正在被心脏夺走的名字。
【凡本座疆域之内。】
【众生之“我”。】
【未经其本意。】
【外法不可强夺。】
四行黑红神文横贯神庭。
这条法一旦真正落下,约束的不只是无生遗蜕与在席神。
也包括林川。
从今以后,祂可以杀死疆域中的敌人,可以摧毁神格,也可以因背叛清算任何追随者。
却不能再把一个仍有自我的生灵,强行改写成另一种人格。
主权神册过去能够直接写下归属。
今后,未经本人选择的归属不会得到这条彼岸法承认。
这意味着林川会失去一部分最方便的控制。
若祂只想要绝对服从的神国,这条路并非最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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